政府再度委任王�鳴為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任期兩年,由2003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王�鳴自2001年5月1日開始出任教統會主席。
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說王�鳴對教統會工作出了重大貢獻,並對她答應繼續擔任教統會主席兩年表示感謝。
李國章補充說:「在她的領導下,教統會將繼續就教育的整體政策與推行優次給予政府寶貴的意見,並統籌各主要教育組織的工作,確保教育改革能夠有效和順利推行。
他說王�鳴的續任有助確保教育改革的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