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將於5月16日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2,600萬元,在8、9月期間推出大學生就業培訓計劃,鼓勵僱主聘請大學畢業生,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在該計劃下,僱主聘請大學畢業生及向他們提供在職培訓, 每名受聘的大學生,可獲發放每月2,000元的培訓津貼,最多六個月。
張建宗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介紹該計劃時表示,預計約有2,000名大學畢業生受惠。
凡香港居民並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大學在2003 - 04年度頒發的學士學位,均符合參加資格。
但在特殊情況下(如一些找工作時有特殊困難的人士),在2003 - 04年之前兩年內畢業的大學生,也可參加計劃。
勞工處將統籌整體計劃的推行,並與七所大學合作,也會設立監管機制防止僱主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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