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重申,調低外傭最低工資是按機制行事,並不是針對或歧視外籍傭工。
葉澍�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強調,政府每年均會檢討外傭的最低工資,過去30年合共調整了18次,其中17次調高。1999年2月作出下調。
他說,政府決定下調外傭最低工資400元,是考慮到本港的經濟情況、消費物價指數等一籃子數據後,才作出決定的。
他表示,即使調低本港外傭最低工資後,仍然相當合理,其中新加坡外傭工資只有千多元,一些中東地區的外傭工資更低。
對於議員關注外傭僱主刻扣工資,葉澍�強調,政府已成立專責小組,打擊短付工資,嚴厲處分違法的僱主,並同時加強宣傳,令外傭充分了解本身權益。
政府估計,三年後本地非技術或半技術工人供應過剩達130,000人,再培訓有逼切性。
他說,向聘請外傭的僱主徵收400元,是按僱員再培訓條例徵款,用作培訓及再培訓這些過剩的本地工人,與下調外傭工資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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