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委任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接替卸任的梁乃鵬;任期4年,由2005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6日。有關任命今天刊憲。
政制事務局表示,駱應淦自1995年起為多個選舉擔任選管會的提名顧問委員會;他的法律和選舉事務經驗,對協助選管會履行日後的任務有極大幫助。
選管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
選管會也負責監督選民登記及作出安排,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