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防處今天(5月13日)表示,已實施部分申訴專員有關消防安全規管的建議,並將慎重考慮其他改善措施。
消防處表示,在申訴專員展開調查前,已部署開發全新電腦系統,提升牌照審批、消防安全及檢控的效率。去年9月已批出合約,預計明年正式運作;屆時將檢討法例是否需要修改。
該處表示,去年已增加人手抽查有損壞報告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抽查比率也由過去少於20%,增至60%;並將研究如何改善抽查機制及增加巡查次數。
消防處將與屋宇署研究加強現行轉介機制,處理違例建築物而引起的嚴重阻塞逃生通道的個案;並強調,消防安全屬樓宇擁有人、管理公司、持牌處所負責人、員工與顧客,以及消防裝置承辨商的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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