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關注香港新聞工作者在內地安全地合法採訪,已多番循不同途徑向內地當局反映,中央政府已表明保護香港記者在內地合法採訪的權利。
林瑞麟今天(12月16日)回覆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當局一直跟進香港新聞工作者,9月初在新疆採訪時被公安帶走的事件;當時已通過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向新疆自治區政府反映香港新聞界的強烈意見。
立法會10月21日完成「捍衞新聞自由」的議案辯論後,當局曾再次通過港澳辦向內地當局反映議員的意見,包括希望內地當局重新調查新疆公安帶走記者的事件,以及公布調查結果。
行政長官曾蔭權較早時在北京與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會面時,曾再次表達特區政府對事件的關注。
當時孟建柱表示,明白特區政府關注事件,並重申中央政府保護香港記者在內地合法採訪的權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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