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估計,為全港5個立法會地方選區同時舉行補選,涉資約1億5,000萬元。
由於選舉事務處為補選預留的撥備,不足以支付立法會5區補選的費用;如需舉行補選,選舉事務處會按既定程序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林瑞麟今天(12月16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提問時表示,立法會5區補選的規模,與區議會選舉的規模相若。
他表示,如立法會議席出現空缺,政府有憲制責任安排補選;有關空缺並不影響立法會處理事務的權力。
假若5個立法會選區同時出缺,預計須設立超過530個票站,加上須為在囚或被拘留選民設立專用投票站,即在懲教院舍及警署多設30個票站。
故此,5區補選共需設立約560個票站,較2007年區議會選舉設立多約70個票站。選舉的開支與選民人數及投票站的數目成正比;因此,若2010年要安排5區補選,最終的開支可能超過1億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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