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主席夏佳理承認,委員會的報告難以取悅各方,但他強調,收緊離職後就業限制,並非有政治壓力,亦不是把公務員「當賊辦」,而是想釋除公眾疑慮及照顧社會觀感。
夏佳理今天(7月1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首長級公務員與問責官員離職後的管制期,是兩個不同的規管機制,不應相提並論。委員會未有就規管建議徵詢法律意見,是因為那屬政府的工作。
他指出,一刀切規定公務員離職後不可就業,可能引發法律上問題。即使公務員退休後可享長俸,不等同「買斷」公務員離職後的就業權,但同時應有合適的規管。
他承認,即使建議的建議不能完全消滅公眾對高官退休後再就業,可能涉及利益輸送的懷疑及觀感,但若事情發生而有足夠證據,可依據《防止賄賂條例》作出起訴。
他又表示,日後申請人除了填寫表格上要求的資料外,應要負責任申報所有其他相關資料,例如在政府工作期間有否與未來出任職位所屬機構有否接觸,以便委員會作出考慮。
他同意,應給予時間讓公務員對報告作出回應。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