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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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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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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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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接任申訴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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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接任申訴專員
委任:黎年獲委任為新任申訴專員。

     行政長官根據《申訴專員條例》,委任黎年為新任申訴專員,任期5年,4月1日起生效。

 

     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3月9日)表示,黎年擁有超過30年的公共行政服務,以及優秀管理才能;相信定能帶領申訴專員公署,繼續為市民提供獨立和公正的申訴渠道。

 

     黎年表示,獲委任為下任申訴專員感到榮幸;並將根據《申訴專員條例》賦予的權力,竭盡所能為公眾服務,以獨立及公平的態度就公眾關注的事宜進行調查。

 

     他期待與申訴專員公署人員合作,共同確保公署繼續作為處理市民投訴公營機構行政失當的最重要渠道。

 

     行政長官對即將卸任的戴婉瑩在出任申訴專員期間的優秀服務,表示衷心感謝,並祝願她在未來日子順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