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今天(3月6日)表示,將根據2008年村代表選舉正式選民登記冊,向所有已登記的選民發出信件,請他們核對資料,從而編製2009年村代表選舉臨時選民登記冊。
為確保今年10月20日或之前公布的正式選民登記冊所載的個人資料均屬正確,所有更改個人資料的通知書,必須在今年9月23日或之前送達選舉登記主任。
根據《村代表選舉條例》規定,已登記的居民代表選舉選民,必須是現有鄉村的居民及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3年內,一直是該村的居民。
詳情請致電村代表選舉熱線2152 1521,或瀏覽村代表選舉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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