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展開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蒐集公眾及其他持份者對規管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機制的意見;諮詢期至4月20日。
檢討委員會主席夏佳理今天(2月20日)表示,諮詢文件列出的議題,涉及保障公眾利益和保障個人就業權利;委員會對有關議題持開放態度,並小心考慮各界意見,今年年中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夏佳理說:「前首長級公務員的就業權利應受到尊重,但這項權利並非絕對。因此,若離職後就業引起利益衝突的關注,基於保障公眾利益的考慮,必須處理有關問題。」
諮詢文件列出的議題,涉及規管前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機制的基本原則、政策方針,以及設計和運作,包括:
•應否繼續把保障公眾利益和保障個人權利列作規管機制的兩項基本原則?
•現行的政策方針是否恰當?
•現時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規管期限是否合適?
•即使前首長級公務員申請在離職後從事的外間工作,將來不涉及準僱主的母公司及╱或其他相關公司的業務,當局應否要求該有關人員披露其任職政府最後數年期間與這些機構的接觸及往來,以便當局評估利益衝突的情況?
•當局現時對獲批准從事的外間工作施加工作限制,做法是否恰當?施加工作限制可否回應和減低公眾對潛在或觀感上利益衝突的關注?
•應否改變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及╱或行政支援架構?
•目前退休公務員受僱於指定的補助機構即須暫停支取退休金,應否修訂這項安排?
•現行規管機制所訂定的懲處是否足夠?
•現行的公開披露安排是否恰當?
委員會3月9日、17日及28日舉辦3場公眾論壇,3月21日舉辦多場諮詢會,與公務員團體和首長級公務員會面。
市民可於4月20日或之前,電郵、傳真(2147 5241),或郵寄至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秘書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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