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下屆特區政府和第5屆立法會,須一起解決2017年和2020年,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議題。
該局今天(9月10日)重申,特區政府今年第4季,決定何時諮詢公眾,有關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目標是在本屆特區政府任期內,妥善處理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為2017年及2020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鋪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07年12月,明確了普選時間表,即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立法會最早可於2020年由普選產生。
在2012 - 2017年期間,第4屆特區政府和第5屆立法會,須一起解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模式的議題。2017年上任的行政長官,須與立法會合作,處理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方案。
該局表示,深信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具廣泛公眾支持,能帶領香港社會處理這項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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