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天(8月1日)公布,有意申請政務主任、2級行政主任、2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2級助理貿易主任的人士,明天起至8月15日,可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10月4日香港舉行;11月29日於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
該4個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的中英語文試卷「2級」或同等成績,以及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的及格成績;有意投考其他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也可參加是次考試。
2008年9月1日起,公務員職位空缺的招聘,加入基本法測試,其表現用作評核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申請參加綜合招聘考試的考生也可同時申請應考基本法測試。
持有大學學位或專業資格,或在2008 - 09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申請書可在這裡下載,或到任何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就業中心索取。截止日期為8月15日下午5時;詳情可瀏覽這裡,或致電2537 6429。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