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公布,今年立法會選舉7月19日至8月1日接受提名;立法會選舉9月7日投票,共選出60個議席,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各佔30席。
該處今天(6月20日)表示,地方選區的獲提名人士須年滿21歲、是地方選區選民、在緊接提名前3年內通常在港居住,以及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
功能界別的獲提名人士,必須是有關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或與有關界別有密切聯繫。他們須年滿21歲,以及在緊接提名前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選區選民。
當局已委任5個地方選區及28個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和助理選舉主任,有關候選人提名及選舉職務。
地方選區選舉的每張參選名單須得到100名有關選區選民簽署同意提名,並繳交50,000元選舉按金。
功能界別選舉的每位獲提名人士,須得到10名有關界別選民,簽署同意提名,並須繳交25,000元選舉按金。
提名表格已上載這裡,並在各區民政事務處及選舉事務處備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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