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已向公務員4個中央評議會的職方代表提出薪酬調整方案,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由4月1日起上調6.3%;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則上調5.29%。
公務員事務局今天(6月3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剛完成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後,決定薪酬調整方案;並已向公務員4個中央評議會的職方代表提出。
低層薪金級別的調整方案,較薪酬趨勢淨指標為高,是由於政府繼續沿用自1989年以來的「調高」安排,即當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時,其薪酬調整比率便獲提高至後者的水平。
當局從2008年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有關薪酬趨勢總指標,扣減2007 - 08年度的公務員遞增薪額開支,得出每個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高、中和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分別為6.3%、5.29%和3.9%。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考慮職方就當局向他們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就2008 - 09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最後決定。
當局稍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調整方案,要求批准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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