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公布,委任馬逢國為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李偉民擔任副主席;並委任22人為該局成員。各人任期均為3年,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獲委任的成員包括:區永熙、陳清僑、鄭錦鐘、蔡冠深、鍾樹根、費明儀、何浩川、韓文甫、靳埭強、古天農、李錦賢、文潔華、毛俊輝、莫鳳儀、吳鏡輝、龐俊怡、潘少輝、杜琪�、黃素蘭、殷巧兒、姚�,及阮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