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如果人大常委會容許修訂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產生辦法,便需要在2007 - 2012年期間,努力推動與不同黨派的協調,希望能夠妥協,使香港的民主進程繼續邁步向前。
他指出,如果修訂2012年兩項選舉的產生辦法,便最遲需要在2010 - 2011年期間,先處理《基本法》附件1和附件2中有關產生辦法的修訂;繼而處理本地立法,包括可能需要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和《立法會條例》。
林瑞麟今天(12月16日)出席香港電台《城市論壇》節目後向傳媒重申,行政長官已向中央全數反映香港社會、香港市民、不同黨派及議員的意見,現階段毋須揣測人大常委會的最終決定為何。
全數反映市民意願
他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和決心,全數和全面地向中央反映香港社會和市民對落實普選的期望,以及全數反映可以考慮的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等意見。
林瑞麟表示,香港市民的意願是,兩個選舉辦法能夠往前而有進度,相信北京和香港,也是有共同意願的。
他昨天出席電台節目後強調,香港的民主進程不應停下來,不論在2012年或以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仍需繼續民主化。
他指出,暫時未有收到人大常委會何時審議政府提交的報告,公眾現階段也毋須揣測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循什麼方向和哪些細節作出修訂。
暫未接副局長申請
然而,林瑞麟表示,若2012年落實有關選舉制度的修訂,相信在2012年選舉前約1 - 2年,應有相關的決定,才可以有足夠時間作準備。
他期望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在2012年都可以有進步;並指出,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政府內部將進一步探討和研究,公眾也定會有機會討論。
至於增設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職位,他表示,歡迎任何政黨背景或背景的人士,主動提出申請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職位,但暫時未有邀請商會提交任何名單。
他重申,不論是什麼背景或機構,只要是適合的人選,都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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