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維志續掌司法人員薪常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天(12月14日)宣布,再度委任鄭維志為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主席,任期1年,由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同時,該委員會4名委員,范鴻齡、馮國經、梁冰濂和蔡克剛,則再度獲得委任,任期由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期1年。
常務委員會的職能,包括因應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的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