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天(12月6日)公布,委任李慧賢及黃夢瑩為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新委員,並再度委任現任成員廖麗茵、陳健強;各人任期兩年,12月6日起生效。
該局感謝卸任委員郭琳廣與梁烈安所作出的貢獻;並相信,在新舊成員的配合下,委員會將繼續使基金有效率地運作,基金的運用能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
消費者訴訟基金1994年成立,協助消費者向不法商人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