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基金批出356萬元予香港樂施會、150萬元予香港世界宣明會,合共506萬元,賑濟孟加拉、印度及尼泊爾的水災災民。
兩個機構組織完成賑災計劃後,須向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呈交檢討報告及經審核賬目,以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
賑災基金在1993年12月成立,旨在向香港以外發生災害的地方提供緊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