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表示,去年第4季收到605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1995年3月推行《公開資料守則》以來,共有21,630宗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19,337(89%)獲提供全部(18,895宗)或部分(442宗)所需資料;425宗(2%)要求被拒。
1,030宗(5%)由申請人撤回要求,735宗(3%)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去年12月31日,仍在處理的個案共有60宗。
市民若不滿意有關部門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或向申訴專員投訴。申訴專員去年第4季接獲1宗投訴,由於有關政策局╱部門正在調查該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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