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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交流:香港和杭州市簽署新的杭港公務員交流協議。 |
香港與杭州市簽署新的公務員交流協議,為期兩年,至2008年;期間杭港兩地每年各安排3 - 5名公務員,參與為期4 - 8周的交流實習。
交流計劃旨在讓兩地公務員交流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促進雙方政府的了解與夥伴關係。
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呂杏茜代表特區政府與杭州市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鄭浙民,簽署新的協議書。
香港與杭州公務員交流計劃首個協議在2004年1月簽訂,在2004 - 06年期間,雙方共有31個部門機構參加交流計劃。
有關範疇涉及工程建設、城規環保、交通運輸、勞工保障、工商行政、教育、醫療�生、公務員管理、財政審計、藥物安全和社福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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