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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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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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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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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任消費者訴訟基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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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今天公布,委任陳文敏、陳家殷、馬詠璋、成小澄、王沛詩、鄔莉華、余永棠及陳黃穗為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各人任期兩年,由明天(12月6日)起生效。

 

     該局表示,深信管理委員會可繼續有效率地管理基金的運作,以及確保基金的運用能符合最大的公眾利益。

 

     消費者訴訟基金1997年成立,協助消費者向不法商人提出訴訟。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確定申請人的申請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