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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22日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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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選舉提名11月23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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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署

     2007年村代表選舉的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選舉,明天起至12月6日接受候選人提名。

 

     參與原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則必須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在緊接提名之前的6年內,一直在該村居住,並已登記成為該村的選民。

 

     所有候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獲得最少5名該村已登記選民的提名。

 

     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1條鄉村參選,每名選民提名的候選人數目也不可多於該村將選出的村代表數目。

 

     候選人必須在12月6日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呈交提名表格,辦公時間為周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周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

 

     在提名期結束後14天內,所有有效的提名會刊登憲報。所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將個別獲得通知。

 

     提名表格可於新界各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總部派發,也可在村代表選舉網頁下載。查詢請電215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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