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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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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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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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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任證監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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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
新領導:方正獲委為證監會主席,任期3年,至2009年10月19日止。

     行政長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委任方正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任期3年,由今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10月19日止。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方正對本港的金融和證券市場及證監會的運作,均擁有豐富的知識及經驗。

 

     唐英年表示,相信憑方正的遠見、領導才能、對服務社會的承擔、與公眾及有關人士和團體的溝通能力,能加強證監會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熱烈歡迎方正獲委任為證監會主席。

 

     韋奕禮說:「證監會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持續發展中擔當重要角色。憑�其在香港金融及證券市場的廣泛知識和經驗,方先生將能確保證監會繼續履行這項責任。

 

    「我們期待在未來數年,方先生領導本會董事局制訂本會的整體路向、政策、策略、日常工作事項和各項工作的優先次序。」

 

     方正是註冊會計師,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擔任證監會諮詢委員會成員,自2005年1月起擔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並參與多個主要委員會的工作。

 

     目前他擔任證監會稽核委員會主席,負責覆核該會的年度財務報表及稽核結果,以及監察證監會會計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運作。

 

     方正作為證監會首長,須受《證券及期貨條例》及證監會內部操守準則中有關保密,和避免利益衝突的法定及行政保障措施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