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今天公布,自《公開資料守則》1995年3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20,455宗,而被拒的個案只有397宗,佔總數的2%。
在20,455宗個案中,約9成,即18,333宗個案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其中17,911宗獲提供全部資料,422宗獲提供部分資料。
期間被拒的個案只有397宗,佔總數的2%;申請人撤回要求的個案共941宗;而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需資料的個案共699宗。
截至今年6月30日,仍有42宗個案正由政策局╱部門處理;今年第2季則收到551宗索取資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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