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曾蔭權委任上訴法庭法官胡國興,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並委任原訟法庭法官彭鍵基、石輝和鍾安德為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
為專注新職務,胡國興已辭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由彭鍵基接任。各人任期均為3年。
胡國興表示,作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新職務是十分重要和影響巨大,且極具挑戰性。
胡國興說:「我深深明白交託於我的重任,是要確保各執法機關採取的一切截取通訊及監察行動是依法和合理地執行。
胡:竭力履行新職
「作為市民,我非常理解香港每個人都珍惜其不受這類行動干擾的權利,以及保障這些權利的重要。
「我會在新任命生效當天,辭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的職位,以便盡心竭力地履行我的新職務。」
根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應有3 - 6名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
專員將履行獨立監察的職能,以確保執法機關遵守條例的規定。
確保法例順利實施
曾蔭權表示,3名法官均是資深和經驗豐富的,胡國興也極有經驗,對公共事務,特別在確保香港選舉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方面,有卓越的貢獻。
新法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以規管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
曾蔭權強調,條例是在保障社會治安的權利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的典範;並重申,政府有決心確保法例順利實施。
小組法官的任命即時生效。為讓胡國興能完成早前已調派給他聆訊的案件,專員的任期由8月17日生效。小組法官和專員的任期,均為3年。
彭鍵基接掌選管會
胡國興擔任選管會主席的任期,原於9月28日完結,由於獲委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為了能專注新職務,他已向行政長官辭去選管會主席職位,由8月17日生效。
行政長官委任彭鍵基接替胡國興為選管會主席,任期3年,至2009年8月16日。
彭鍵基曾擔任200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具有處理選舉事務的經驗,並具備擔任政府委員會主席的經驗。
胡國興、彭鍵基、石輝和鍾安德的簡歷,已上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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