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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合需要: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建議新增政治任命職位,符合以民為本的施政需要。旁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 |
政制事務局建議開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新政治任命職位,以協助主要官員;並展開為期4個月的諮詢。
建議增設的職位不多,不虞導致削減公務員的編制,也不會為獲政治任命的公務員設「旋轉門」。
副局長職位的薪酬方案成本總額每年2,600 - 3,000萬元,局長助理則約為每年1,400 - 2,000萬元。
當局期望明年上半年、3月25日行政長官選舉後公布有關決定,但不會在第3任行政長官上任前實施。
開拓更多參政空間
政制事務局今天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徵詢社會人士意見,研究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的最佳方法;並建議開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新職位,以協助主要官員。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的政治層較單薄,只有14名政治任命的官員,故有需要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開拓更多參政空間。
他指出,在政府不同層級開設政治任命職位,可提供新的途徑,讓有志參與公共事務的人士,認識政府的實際運作,培養政治工作的技巧。
建議可為有志投身政治以服務香港的人士,提供較全面的事業發展途徑和更大的吸引力;也不虞讓個別政黨「獨大」。
以民為本符合需要
透過讓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有機會加入政府,或參加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建議也可以配合香港選舉制度的未來發展。
林瑞麟指出,這建議讓政治任命的主要官員得到更多支援,處理各種政治工作,符合以民為本的施政需要;並有助保持公務員政治中立。
他強調,公務員隊伍仍是政府的支柱;並重申,在考慮推行有關建議時,必須維護公務員體制的完整性和公務員的權益。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指出,公務員隊伍是常任隊伍,專業並以才為市民服務,故相信他們將與政治任命團隊合作無間,並建立互信。
當局落實有關建議時,秉持的主要原則是,增設的政治任命職位只是小數目,從而推行有限度的政治委任制度,輔以完備的政府公務員體制。
不虞削減公僕編制
這些職位的開設,不會導致削減公務員的編制,資深公務員仍繼續為主要官員提供支援。
公務員及政治班子的角色和職責,也須清楚劃分;並保存行之有效的公務員聘任、晉升及紀律制度,以及確保這套制度不會因政府的政治領導人更替而受到影響,或受到政治領導層的左右。
為強調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原則,政制事務局建議不設「旋轉門」的規定,即任何現職公務員如獲挑選擔任副局長或局長助理職位,則應在接受任命前退休或辭職,脫離公務員隊伍。
詳細的建議安排如下:
•原則上,每名局長應由1名副局長和1名局長助理協助;他們不是公務員,可以透過直接任命加入政府;
按其專長釐訂待遇
•副局長主要負責協助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並在主要官員暫時缺席期間代理其職責。他們是局長的下屬,按照局長的指示工作;
•局長助理透過副局長,向局長負責;他們主要負責協助局長和副局長執行較一般的政治工作;
•為吸引合適人才,擬設的政治職位的薪酬應容許一些彈性,按獲選人士的條件、專長和經驗訂定。副局長的薪酬應訂於等同財務委員會2002年所批准的局長薪酬條款的65 - 75%範圍內,這大致等同按合約條款聘用的首長級薪級第4 - 6點公務員薪酬範圍內,而所有津貼則折算為現金;
•局長助理的薪酬應訂於等同財務委員會2002年所批准的局長薪酬條款的35 - 50%範圍內,這大致等同按合約條款聘用的高級專業人員至首長級薪級第2點公務員薪酬範圍內,而所有津貼則折算為現金;
員工開支約千二萬
•增設這些政治任命職位,不會影響公務員編制;但須取得資源,以提供支援人員和辦公地方。假設當局為每位副局長提供1名私人秘書及1名汽車司機,並向每位局長助理提供1名私人秘書,則每年員工費用將達1,190萬元;
•副局長職位的任免由行政長官在局長的建議下作出,而局長助理職位的任免則由局長在取得行政長官同意下作出;
•新職位的人選可以從公務員隊伍內部或向外間招攬。來自政黨、學術界、專業界別、工商界、公務員隊伍,以及其他背景的人士,都有機會出任有關職位;
•現職公務員如獲任命擔任政治職位,便應在接受任命之前退休或辭職,脫離公務員隊伍;
任期不逾行政長官
•一如主要官員,副局長須就政策制定或推行的成敗,或個人操守出現嚴重問題時負起政治責任。他們的任期不會超逾任命他們的行政長官;
•《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按需要作出修訂後,將用於規管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表現和行為。他們也應受有關申報利益、披露官方資料,以及離任後就業的規定所規管,有關細節會在公眾諮詢期結束後制訂;
•在政治委任制度進一步發展的同時,須保存行之有效的公務員聘任、晉升及紀律制度。
公眾諮詢過程為期4個月,期間當局將廣泛徵詢各界,包括公務員及其他人士的意見。
明年次季作出決定
諮詢文件已上載這裡。公眾可在11月30日或之前,把意見郵寄至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中座3樓政制事務局、傳真至2521 8702或電郵至pa-consultation@cab.gov.hk。
諮詢期結束後,當局會分析所收集得來的意見,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內、3月25日行政長官選舉後宣布政府就未來路向所作的決定。
林瑞麟表示,目前的想法是有關建議不會在第3任行政長官就任前實施;並強調,在推行有關建議時,最重要是做得正確、準確,但不可以過急。
他指出,實際的實施時間和步伐,須視乎在諮詢公眾期間收集得來的意見、資源的配合,以及有多少具備合適才幹的人士可擔任有關的新設職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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