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以便進行和監管12月10日舉行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
建議指引列明,任何人如非區議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或鄉議局成員,便沒有資格獲提名為選舉委員會相關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或當選為該等界別的選舉委員。
建議指引已上載這裡,諮詢期至8月14日。
反映條例最新修訂
選管會主席胡國興表示,建議指引以去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時採用的指引為基礎再經修訂。
為反映《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最新修訂,建議指引列明在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後7天內,便公布新1屆選舉委員會的暫行委員登記冊。
現行的正式委員登記冊則仍然有效,直至新1屆選舉委員會在隨後的2月1日上任為止;當天並公布新1屆的正式委員登記冊。
為配合修訂了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建議指引列明任何人如並非區議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或鄉議局成員,便沒有資格獲提名為選舉委員會相關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或當選為該等界別的選舉委員。
八月三日諮詢大會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修訂後,觸犯投票保密及未經准許在投票站內攝影等罪行的刑罰已經加重;建議指引也列明了有關刑罰。
為了令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安排與立法會選舉及區議會選舉步伐一致,建議指引釐清了哪些選票是屬於無效的,即是註有「重複」、「未用」、「損壞」字樣或未有填寫的選票;這些無效選票將不會被點算。
建議指引也列明各類須分開、由選舉主任決定是否應該點算的問題選票。
市民可在諮詢期內向選管會遞交書面意見,或在8月3日出席公開諮詢大會。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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