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選民登記運動明天(4月10日)展開,截止登記日期為5月16日。已登記的選民,如果地址或登記資料有更改,須於6月29日前通知選舉事務處。
選舉事務處表示,合資格的選民如希望在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中投票,必須先登記成為選民。
合資格在今年12月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中投票的人士及團體,也須先登記為投票人,才可以投票。
當局將透過多種宣傳途徑,提高市民對登記成為選民的意識,包括電視宣傳短片、在電台播放宣傳聲帶,以及在中、英文報章及業務期刊刊登廣告;並在全港不同地點張貼海報及擺放易拉式直立廣告板,加強宣傳。
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專用表格,可在選舉事務處及民政事務處索取,或從選民登記網站下載。電子證書持有人可透過「生活易」網站遞交申請。
查詢請電2891 1001,或瀏覽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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