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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參政: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預料,如果資助計劃獲通過,2007年年底的區議會選舉氣氛將更熱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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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宣布,行政會議通過資助區議會選舉候選人,金額定為每票10元,最高資助額是實際選舉開支的50%,與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資助額看齊;從而鼓勵社會人士參與公眾選舉,以及為香港培育政治人才。
林瑞麟表示,以2003年區議會選舉為例,假如向候選人支付每票10元的資助,總資助額約670萬元。
他表示,估計當年有46%的合資格候選人,可獲相等於選舉開支41 - 50%的資助;而資助中位數是8,470元,49%合資格候選人可獲超過9,000元資助。
財政開支難準確估計
由於有關資助總額取決於多項因素,例如候選人數目、候選人所取得的票數,以及實際選舉開支,故現階段無法準確估計這計劃涉及的財政開支。
林瑞麟說,在稍後提交的修訂法例,列明計算候選人資助款額方程式的細節。
候選人財政資助最先在2004年立法會選舉中推行,旨在鼓勵更多候選人參與選舉,並創造有利培育香港政治人才的環境。當年的候選人人數和投票人數,均創新高。
在2004年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事務處共接獲47份由候選人提交的資助申請,發給的資助總額約共1,400萬元。
冀更多政黨團體參選
林瑞麟預料,如果計劃獲通過,2007年年底的區議會選舉氣氛將更熱烈,但現在估計參選人數則言之尚早;但表示,希望有更多政黨和團體參選。
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及區議會選舉,均是以地區為單位的選舉;兩者的總選民人數相同,即約300萬名登記選民。
根據候選人申報的選舉開支,2003年區議會選舉及2004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用於每張選票的選舉開支均約20元。
根據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財政資助計劃,只有當選或得票超過5%有效選票的候選人,才可獲得資助。
《區議會條例》的立法工作今年秋季展開,為2007年區議會選舉推行擬議計劃提供法律基礎。
選舉管理委員會也須在《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制訂附屬法例,列明計劃的詳細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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