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率領代表團,出席聯合國就特區政府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2份報告審議會,會議本月20日及21日(周一及周二)在紐約舉行。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擔任副團長,其他代表團成員包括政制事務局及保安局官員。
代表團將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闡釋報告內容及解答委員會就《公約》在香港實施的情況所提出的問題。
這次是委員會自1997年起第2次審議香港提交的報告;首次審議會在1999年11月舉行。
特區政府提交的報告已上載民政事務局網頁,市民也可向民政事務局索取報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自1976年起在香港實施,是適用於香港的6條主要人權公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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