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6個委員會委任及再委任主席和成員,各項任命的任期均為兩年,由2006年1月1日生效。
獲委任的新成員包括陳南祿、劉遵義、馬月霞、劉文文、范瑩孫和蔣麗芸;陳南祿並獲委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的主席。
各委員會成員名單,可瀏覽這裡。
廖長城獲再度委任為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張宇人、李華明、周淑嫻及黃美春再度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單仲偕、鄭維新和鄭慕智再獲委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成員。陳南祿和劉遵義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鄭慕智再獲委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羅乃萱、陳記�、陳小玲和謝國生再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馬月霞和劉文文獲委為新成員。
陳南祿獲委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何潮輝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范瑩孫則為新成員。
羅正威、張建東、梁智仁和施祖祥再獲委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和保護證人覆核委員會成員,蔣麗芸獲委任為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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