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鄭維志、范鴻齡、馮國經和蔡克剛為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由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鄭維志同時獲再委任為委員會主席。
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委員會職能是就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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