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強調,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5號報告的建議方案,是最直接和實質加強公眾參與兩個選舉的方案。
該局指出,有立法會議員指即使政府建議方案被否決,仍可透過本地立法推行政改的說法,是誤導公眾的。
根據建議方案,選舉委員會1,600名委員中,超過四分之一委員,包括立法會直選議員及400名民選區議員,由全港300多萬名選民選出;因而大大提高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代表性。
至於立法會選舉,在10個新增議席中,5個是地區直選議席,5個新增功能界別議席由區議員互選產生。因此,接近6成立法會議席,將由300多萬名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
自方案推出以來,不同民意調查顯示,多數市民支持方案,也贊成2007和2008的選舉安排應與普選時間表分開處理。
政制事務局認為,市民大眾顯然不希望平白喪失在2007年和2008年推動政制向前發展的機會;並希望立法會議員在12月21日投票時,能尊重市民大眾的意願。
該局重申,充分了解公眾對普選時間表的訴求,策略發展委員會已開始討論普選路線圖。
至於建議方案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關係,政制事務局指出,方案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4月所作出的《解釋》及《決定》,也並非不符合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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