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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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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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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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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與巴西簽互免簽證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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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宣布,香港與巴西簽訂互免簽證協定,協定待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入境事務處處長黎棟國今天代表香港政府,與巴西外交部僑民司司長曼努艾爾佩雷拉,在巴西簽訂互免簽證協定。

 

     協定生效後,兩地護照持有人到對方境內旅遊時,可獲免簽證入境待遇,最長可逗留90天。

 

     入境處歡迎有關協定,認為該安排有助促進香港與巴西在貿易、商業及旅遊的聯繫。

 

     巴西是第135個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