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將由6月3日(周五)起接受候選人提名,為期兩周至6月16日止。
選舉事務處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取得至少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親自簽署提名表格,表示同意提名。
獲提名人士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40歲或以上、沒有外國居留權,並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才符合資格成為候選人。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芬齡已被委任為今次選舉的選舉主任,負責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獲提名人士必須在提名期內的周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周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親自將提名表格交給選舉主任。
她的辦事處設於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該辦事處周日及公眾假期不接收提名表格。
提名表格及相關資料可在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舉事務處索取,亦可於行政長官選舉網頁下載。最新的候選人提名資料亦會每日在該網頁上發放。
若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超過1位,便須於7月10日(周日)進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