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表示,香港已於1月14日,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向聯合國提交第2次報告。香港政府代表將出席暫定於明年3月舉行的報告審議會。
報告詳述自1998年11月首次報告審議會後,香港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發展情況。
報告也回應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審議香港首份報告後表示的關注和有關建議。
民政事務局說,政府撰寫報告前,已諮詢立法會議員、非政府機構及各關注團體,對這條公約在香港實施情況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