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50131tc01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5年1月31日
*
*
委任
*
余若海續任公司法改革常委會主席
*

     財政司司長已委任高育賢、林雲浩、Vanessa Stott、唐家成、Paul Winkelmann和黃志光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新成員,任期2年,並再度委任余若海主席和6位非官守委員,任期由1年至2年不等,兩項任命均由2005年2月1日起生效。

 

     再度獲委為非官守委員人士為蘇禮文、黃紹開、譚世鳴、施米高、潘祖明和冼達能。

 

     憑�委員的專業背景和專長,常委會的工作將可繼續令香港得到達到國際標準和切合工商界需要的公司法法例配合,並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政府並對即將離任的5位成員,包括路沛翹、潘松輝、黃德偉、Richard Thornhill和張仁良教授,在過去多年來對常委會所作出的寶貴貢獻致謝。

 

     常委會於1984年成立,負責在當有需要修訂《公司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成員包括多個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代表,及來自不同界別和專業團體如會計、法律、公司秘書組別等的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