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從賑災基金撥出100萬元予斯里蘭卡政府,為當地受海嘯影響災民提供援助。
這是賑災基金的特別機制運作以來,第2次撥出款項。
第1次賑災撥款乃批予馬爾代夫政府,款額也是100萬元。
按賑災基金的既定安排,受助國家政府將在6個月內,呈交有關賑災款項使用及成效的報告。
斯里蘭卡香港及澳門名譽領事張�昌代表斯里蘭卡政府,感謝港府支援賑災救援工作。
由於當地對機場運輸設備需求殷切,張�昌相信現金援助有助政府即時救災。
較早時,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已就3間國際救援組織提出的6項申請,建議批出共2,100萬元,支援這些機構在受海嘯影響國家(包括印尼、印度和斯里蘭卡)的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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