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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2月16日
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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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指康文署欠危機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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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指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處理紅蟲事件的行政和公關手法不當,反映其整體危機處理能力不足。

 

     康文署署長王倩儀表示,認同該署首長級人員之間溝通不足;並表示,誤信了助理署長。

 

     王倩儀指出,署長和副署長事務繁重,助理署長對敏感或關鍵問題警覺不足,沒有向署長和副署長請示。

 

康文署就事件致歉

 

     康文署表示,接納申訴專員提出的批評及改善建議,並全力盡快落實建議。

 

     該署指出,已落實多項措施,加強公眾泳池管理,包括制訂定期的職管溝通渠道,以及舉辦溝通策略工作坊,加強首長級人員的處理危機和面對傳媒的技巧。  

 

     該署對事件引致市民不便致歉,並承諾加強管理公眾泳池,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申訴專員公署今天發表康文署處理紅蟲事件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首長級人員之間溝通不足,以及過度急於回應傳媒要求。報告的詳細內容,可按此處

 

     報告指出,康文署處理紅蟲事件時,行政和公關手法均有不足之處;反映其整體危機處理能力不足。

 

未能客觀處理事件

 

     申訴專員指出,康文署調查紅蟲事件時,未能客觀處理,而且只選擇性地聽取意見。

 

     然而,沒有證據證明康文署助理署長刻意隱瞞事實,該署人員也沒有企圖毀滅斧山道泳池的證據。

 

     康文署在事件中,過分依賴助理署長,雖然他是康樂服務和泳池的專家,但缺乏在鎂光燈下處理危機的經驗;過度�意保持康文署的良好公眾形象,可能因而影響了其判斷。

 

     報告指出,在泳池發現紅蟲時,遇上康文署與救生員之間有某些爭拗,誠屬不幸。

 

     不過,康文署要求警方協助,又不斷堅稱泳池發現紅蟲並非由於泳池系統出現問題,而可能是人為因素所致,使事情變得複雜。

 

建議加強內部溝通

 

     公署就紅蟲事件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

 

•增加抽取池水樣本作化學物和細菌化驗的次數;

 

•因應泳池及輔助設施的不同設計,檢討泳池清洗工作的時間表和工作細則;

 

•檢討清洗泳池及周圍環境的次數和要求;

 

•制訂跟進巡查的監察計劃,以確保清洗工作妥善;

 

•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加強他們在公共�生、防治蟲鼠及抽取樣本技巧的知識;

 

•檢討或修訂正計劃興建的泳池的設計;

 

•與�生署商討是否需要提高公眾泳池的�生標準;

 

•加強康文署總部和前線員工之間的相互溝通,務求各方更了解泳池管理的概念及緩急次序;

 

•檢討康文署內部在發布消息時,決定回應的立場的方法及機制,以確保資料準確及維持高透明度;

 

•為康文署高層管理人員及首長級人員提供有關面對傳媒及危機管理的訓練,提升他們的公關技巧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康文署向市民宣傳及勸導他們游泳時應注意禮貌,以及在使用公眾泳池時要保持清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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