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預期選舉管理委員會11月上旬,就第3屆立法會選舉向行政長官提交中期報告,並在12月提交最後報告。
林瑞麟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對2004年立法會選舉的不當情況進行公開研訊」議案發言時表示,根據選管會的初步調查結果,雖然9月12日立法會選舉日的實務安排確實有不妥善之處,但並未影響選舉整體的公平、公開、公正。
根據選管會初步調查顯示,公布選舉結果的時間延誤,主要是因為用作輸送投票數據的電腦報數系統程式曾經故障,令部分票站未能完成輸入每小時投票人數的程序。
因此,在投票時間結束後,選舉事務處需要人手與每個票站接觸,核實投票人數,以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就個別人員的責任問題,林瑞麟表示,在收到選管會的報告後,將視乎需要決定進一步的工作及行動。
他表示,政府內部已有政策和程序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並將秉公處理。
他表示,據他了解,選管會已接近完成初步的調查工作,相信可在11月上旬,完成及公開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交,交代調查的進度及初步結論。
截至本月23日止,選管會共接獲5宗涉及8個投票站的投訴,指投票期間投票箱曾被打開。
選管會的中期報告,將交代這方面的調查結果,並詳細解釋選管會當天發出的指示的法理依據。
選管會是法定組織,有法定權力處理其就選舉發出的指引作出調查;也需於每次選舉完成後3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報告須包括就該次選舉作出的任何投訴及選管會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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