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
財政司司長再度委任李顯能,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任期為今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
由於現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歐達禮即將離任,其職位將由執行董事及營運總裁歐陽長恩暫時兼任。
這兩項委任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行政長官授予的權力而作出的。
政府對歐達禮過去3年的服務表示感謝,他10月22日約滿後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