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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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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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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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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本年度提逾30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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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本屆立法會會期的首次會議,除了5項重新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表示,本年度將向立法會提交30多項法例,落實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施政綱領》和《財政預算案》內的措施;以及履行政府的施政承諾。

 

     曾蔭權今天在立法會提交2004 - 05年度政府立法議程時指出,行政與立法機關須作有效溝通和緊密合作,才能成功落實立法議程。

 

立法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他指出,政府會非常認真履行所肩負的憲法責任,擬備和提交立法建議;而在制訂有關法例時,也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至於考慮是否立法的因素,包括能否徹底而有效地執行新法例、是否已獲得所須資源,以及立法建議的逼切性。

 

     曾蔭權指出,行政長官在《施政綱領》中,承諾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及中國首要集資中心的地位。

 

     故此,本港金融市場的質素和穩健性,必須不斷提升,緊貼發達國家的完善標準。

 

     為此,本年度將提交《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獨立調查局及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條例草案》,以改善對審計專業的規管,並提升上市公司的財務匯報水平。

 

     其他擬提交的條例草案包括:

 

•《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香港管區條例草案》;

 

•《香港學術評審局(修訂)條例草案》;

 

•《種族歧視條例草案》;

 

•《吸煙(公眾健康)(修訂)條例草案》;

 

•《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

 

•《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

 

•《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

 

•《航空運輸(修訂)條例草案》;

 

•《商船(限制船東責任)(修訂)條例草案》;

 

•《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五條例草案重交立法會

 

     5項未能在上屆立法會會期完成的條例草案,已隨�上屆立法會任期結束而告失效,今天重新向立法會提交,進行首讀和2讀的條例草案,該些條例草案為:

 

•《2004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

 

•《建造業議會(第2號)條例草案》;

 

•《2004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

 

•《2004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2004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