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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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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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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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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生黃褔鑫連任特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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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宣佈,兩位現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陳景生及黃褔鑫獲委連任,任期於現時任期屆滿後,即9月25日起生效,為期3年。

 

     有關任命是由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作出。

 

     獲委連任的兩位特委法官的簡歷如下:

 

     陳景生於1950年出生,1972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他分別於1974年及1975年在英國和香港獲大律師執業資格,從1975年起在香港執業,並於1989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自1995年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黃褔鑫於1947年出生,1969年畢業於赫爾大學法律系。他分別於1970年及1973年在英國和香港獲大律師執業資格,從1970年起在香港執業,並於1990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自1995年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