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季共有462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申請,90%(416宗)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只有1.1%(5宗)要求被拒。
民政事務局表示,今年第2季共有407宗申請獲提供全部所需資料,9宗獲提供部分所需資料;而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仍在處理的個案共41宗。
市民如不滿意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的回覆,可要求更高級的職員覆檢。覆檢後,如果仍然未感滿意,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今年第2季期間,申訴專員並沒有接獲任何投訴,顯示市民普遍感到滿意。
自《公開資料守則》1995年3月推行以來,共有15,936宗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14,011宗獲提供全部所需資,333宗獲提供部分所需資料,合共佔總申索要求的90%;只有1.9%(302宗)要求被拒。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仍在處理的個案共1,29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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