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4年5月20日

政制發展

*
首場政制方案研討會24日舉行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聯同中央政策組,就政制發展具體產生辦法舉辦的首場研討會,在5月24日舉行。

 

     林瑞麟重申,人大常委會對2007、08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方法作出決定後,香港必須在此範圍內運作;港人應務實向前看,善用爭取到的空間。

 

     他指出,討論的焦點,不應再停留在有沒有普選的問題上,而是如何在現有的基礎上,使香港在07、08年這兩個選舉制度,能夠在邁向普選的歷程上抵達「中轉站」。

 

積極回應求變訴求

 

     林瑞麟5月19日在立法會就「遺憾全國人大常委會否決2007年及2008年普選」議案和修正案發言時說,人大常委會確定07、08年的選舉辦法可以修改,是給予市民大眾求變的直接和積極的回應。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就該議案致辭時表示,雖然很多港人可能會對2007年及2008年不能普選感到失望,但事實上,《基本法》從沒有承諾按照這個時間推行普選。

 

恪守《基本法》原則

 

     梁愛詩指出,香港必須依循《基本法》的原則行事,而有關當局已採取的步驟,包括人大常委的決定,均恪守這些原則。

  

     林瑞麟指出,以間選形式實行普選的方案,也可能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出現矛盾,難以取得《基本法》要求的3方共識。

 

     林瑞麟說,如果港人妄顧3方共識的現實,甚至希望通過理性討論以外的渠道,企圖改變局面,相信成事的機會極之渺茫。

 

最終普選目標不變

 

     他重申,普選是《基本法》為政制發展訂下的最終目標,是不變的事實,也是中央在不同場合多次重申的目標。  

 

     專責小組在未來兩個月,將聯同中央政策組舉辦多場研討會,邀請社會各界共同探討如何為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的選舉,設計出既符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又能兼顧香港長遠利益的具體產生辦法。




返回頁頂
* 政制發展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基本法》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