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非執行董事,接替因獲委任為原訟法庭法官而辭去職務的鄧國楨。
積金局主席李業廣表示,歡迎政府委任陳景生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
李業廣說:「陳景生具備豐富經驗及專業知識,我們深信陳先生對積金局的工作有重大貢獻。」
李業廣並代表積金局感謝鄧國楨擔任非執行董事期間,盡心盡力,為積金局的運作及強積金制度作出寶貴的貢獻。
陳景生曾參與多個委員會的公職服務,其任期為今年5月12日至2006年3月16日。
現任積金局非執行董事,包括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以及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
其他非執行董事為方正、李啟明、李國寶、呂明華、譚耀宗、丁午壽和胡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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