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邀請公眾人士,就《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公約)在香港的實施情況提出意見。
民政事務局今天表示,中國政府擬於2005年根據公約,向聯合國提交第4、5次合併定期報告。
按該時間表,香港政府接獲通知,須根據公約擬備特區的第2份報告,以納入中國本土的報告內。
為方便公眾就公約涵蓋的各項事宜提出意見,當局已為報告準備了中英文版的論題大綱草擬本,臚列擬論述的項目,並請公眾人士就香港自1999年發表其首份報告以來實施公約的表現作出評論。
市民可向民政事務局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報告的論題大綱草擬本,或到民政事務局網頁瀏覽或下載。
市民如欲表達意見,請於6月18日或之前,以書面寄交民政事務局局長(地址:香港灣仔修頓中心31樓),或通過電郵(電郵地址:as_4@hab.gov.hk)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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