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沒有與中央討論任何政制方案,或2007年的行政長官和2008年的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以如何修改。
林瑞麟說,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較早時在北京與中央有關部門的商討,是集中討論和處理《基本法》中,關於政治體制發展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
他說:「大家基本上認同現在所提出來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是恰當的,在香港更廣泛、更深入討論,對我們理解這個議題是有幫助的。
「近期大家討論有關政制發展原則問題的討論多了,大家也理解到我們在香港好好處理政制發展的議題,是需要跟中央商討的,需要回到《基本法》的設計。」
他指出,這些議題包括怎樣兼顧各階層的利益、各界別的利益,怎樣可以繼續確保有效推動資本主義在香港的發展,循序漸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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